送交者: Rumba 于 2006-09-23, 09:02:30:
回答: 这个问题问得好 由 eng 于 2006-09-23, 06:18:30:
实际上,网页究竟是2003年做的,还是2002或者2004年做的,在这里并不是要点。要点是教育部对这件事没有刻意隐瞒什么,并不象有些人无端猜疑的那样,好象存在着重大的猫匿。另一方面,既然有跟教育部的合同,从理论上说,公布这样的合同不应是北大的事;北大的责任是履行合同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就可以了。公布教授的收入详情就更不符合中国大学的惯例了。
昨天我说过,中国官方处理某些事务的效率确实是不高的,特别在处理“外交”或公共关系等事务遇到了棘手的问题时更是这样。但人们不能因此就可以连基本的事情都不顾,任意编造瞎话,误导公众。